一、实行项目建设一事一议制度,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需求,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。
二、突出“双赢”,实行一扶持一无偿四保障的优惠政策。企业投产后,连续 10 年把企业当年入库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 10% 作为乡政府对项目的扶持返还给企业;无偿提供下冶境内项目建设用地;保障水、电、路、通讯畅通。
三、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,实行项目建设服务责任制,强化全程服务。全力履行“班子成员对口联系企业、挂牌保护、杜绝‘四乱’、企业零负荷运营、第一服务时速”等 8 项服务承诺,为企业保驾护航。
四、外来企业职工及其家属在子女上学、就业等方面享受“国民待遇”。
五、享受市招商引资的其他优惠政策。 |